石某、樊某某!被淄博民警当场截停

民生   2024-12-23 16:47   山东  

桌上一杯酒,轮下离别愁

脚底一踩油,牢狱把你留

“醉”上加罪!

酒驾不可取,逃逸不能为

案例一

12月2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高城中队民警在青城路查纠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2时30分左右,民警示意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鲁C6****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不但未停车,还掉转车头向相反方向驶离。负责警戒的民警立即展开拦截,在文化路金泽御景营销中心附近将其截停。

该车驾驶人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9.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其逃避检查的行为属于加重处罚情节,石某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案例二

12月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联勤机动队民警在希望路查纠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2时20分左右,民警示意一辆从经济园南北公路驶来的鲁CF****号机动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对民警的停车信号不予理睬,左转向西驶离,民警再次喊话要求其停车,该车在路边停下后,放下车窗10CM左右,在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时,迅速关闭车窗驾车逃走。执勤民警根据其逃跑路线立即组织拦截,并提前放置破胎器,在千乘路将其拦停。该驾驶人紧锁车门拒绝下车,民警破窗后将驾驶人樊某某控制。

经检测,该驾驶人樊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2.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其逃避检查、阻碍检查的行为都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樊某某将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广大驾驶人要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底线

来源:高青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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