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男子,用“货拉拉”运走232100元

民生   2024-12-31 23:58   山东  

近日

博山刑侦大队联合大桥派出所
及时劝阻1起电信网络诈骗
为辖区群众及时挽回损失

案  情  回  顾



近日,博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一起预警线索,随后立即启动警银联动机制。反诈中心民警逐一排查后发现:王某上午在银行取现22万元,且该笔金额为定期提前支取。该异常情况迅速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电话对其询问,王某称朋友向其借款,并表示不会上当受骗。在民警的反复提醒下,王某最终承认自己在网上参与投资的事实,称自己是按照对方要求取现,并将232100元现金通过“货拉拉”网约车方式送出。

了解情况后,民警要求其立刻联系司机停止派送,并与大桥派出所民警一起上门劝阻。当日1120分,王某被诈骗的232100元现金全部追回。民警进一步对其宣传反诈知识,王某也意识到自己差点落入了诈骗分子的圈套。王某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深深感谢。
此次事件的成功劝阻,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紧密合作和高效联动。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出现新方式:被害人取现后直接通过网约车送现金。为避免辖区市民遭受财产损失或成为“电诈工具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刑侦大队主动开展工作,制作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告知书,组织民警到博山区88个银行网点发放,在每个柜台及ATM设备周边张贴,要求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提醒办理取现业务的群众“凡是上门拿现金、黄金的就是诈骗!凡是网约车运送现金、黄金的就是诈骗!帮助别人取现的谨防成为电诈工具人”。通过发放张贴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告知书,进一步提升市民防范意识,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警  方  提  示:


1.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轻信陌生人,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他人转账。
2.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帮助任何人转账,如不慎被骗,请立即报警求助。
3.任何理由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的借口,购买黄金邮寄帮助认证更是骗取钱款的手段。
如您接到“96110”来电
说明您或您的家人可能正在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请立即接听
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博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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