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河间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政务   2024-11-03 10:59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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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生态环境
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沧生态环保办〔2024〕106)号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4年11月3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河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



编 辑 | 哈 强 校 对 | 姚福兴

编 审 | 叶 娟 监 制 | 李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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