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现敦促在南康区法院尚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南康区法院履行义务。现公布2024年第二十二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社会公众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
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
被执行人:黎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07821988****1606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坪沙村黎屋*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3.3313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1125号
被执行人:黎剑波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6****0811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下棚村*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0.5825万元
执行案号:(2023)赣0703执4243号
被执行人:王健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0****5410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五星宾馆西侧佳兴花园城*栋*室
未履行标的金额:0.6596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130号
被执行人:李周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0****6618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忠东村安丘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9.34355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770号
来源:南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