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
新近颁发的
调整完善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有关决定——
为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务院目录调整: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行“先核后证”审批方式。企业应当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本市审批方式调整:化肥以及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危险化学品等7类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化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后置现场审查审批。
近期,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单位底数,宣传相关政策,提醒生产以上6种产品的生产单位尽快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9月25日之后没有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生产以上6种产品的,将依法查处。
相关决定(见下文):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2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沪市监产质〔2024〕372号)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静安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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