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文摘   2024-10-07 20:44   云南  

磨憨镇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近期,临床用血需求量大,血液持续紧张,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到献血的行动中,捐献热血,传递生命。

磨憨献血时间及地点安排:

10月9日9:00—17:00  磨憨口岸社区(信用社门口)

10月10日9:00—17:00、10月11日9:00—15:00  磨憨镇人民政府(篮球场旁)


温馨提示:此次活动成功献血者纪念品为10公斤大米一袋或5升食用油一瓶。




一、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

60mmHg ≦舒张压 < 90mmHg

脉压差≧30mmHg

3.脉搏:60- -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

4.体温:正常

5.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献血间隔期:

1.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三、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除恐惧心理。

2.睡眠要充足,不宜熬夜,不宜饮酒。

3.不吃油腻食物,以低脂肪饮食为宜。

4.不宜空腹献血,适当补充水分,保证血液不太粘稠。 

5.心情保持轻松愉快。 

6.携带身份证献血。


四、献血前须知

1.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2.接受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需满三天。

3.感冒康复后满一周,拔牙或小手术后满两周。                                 

4.接种宫颈癌疫苗、乙肝疫苗需满24小时。

5.慢性病患者不能献血,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6.患有血液传染病者不能献血,如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1.止血绷带需包扎20分钟,创口贴最少粘贴4小时。

2.献血结束后请在采血地点休息10分钟后离开。

3.献血当天保持穿刺处清洁干燥,献血后三天内不游泳。

4.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多喝水,切勿暴饮暴食及饮酒。

5.献血当天,保证睡眠,避免熬夜。

6.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的运动、献血的手臂不提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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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版纳献血”

监制:刁志平  孙王海

审核:王建刚

编辑:周 液

投稿邮箱:mohanzhen@126.com(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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