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近期,临床用血需求量大,血液持续紧张,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到献血的行动中,捐献热血,传递生命。
磨憨献血时间及地点安排:
10月9日9:00—17:00 磨憨口岸社区(信用社门口)
10月10日9:00—17:00、10月11日9:00—15:00 磨憨镇人民政府(篮球场旁)
温馨提示:此次活动成功献血者纪念品为10公斤大米一袋或5升食用油一瓶。
一、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
60mmHg ≦舒张压 < 90mmHg
脉压差≧30mmHg
3.脉搏:60- -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
4.体温:正常
5.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献血间隔期:
1.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三、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除恐惧心理。
2.睡眠要充足,不宜熬夜,不宜饮酒。
3.不吃油腻食物,以低脂肪饮食为宜。
4.不宜空腹献血,适当补充水分,保证血液不太粘稠。
5.心情保持轻松愉快。
6.携带身份证献血。
四、献血前须知
1.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2.接受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需满三天。
3.感冒康复后满一周,拔牙或小手术后满两周。
4.接种宫颈癌疫苗、乙肝疫苗需满24小时。
5.慢性病患者不能献血,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6.患有血液传染病者不能献血,如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1.止血绷带需包扎20分钟,创口贴最少粘贴4小时。
2.献血结束后请在采血地点休息10分钟后离开。
3.献血当天保持穿刺处清洁干燥,献血后三天内不游泳。
4.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多喝水,切勿暴饮暴食及饮酒。
5.献血当天,保证睡眠,避免熬夜。
6.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的运动、献血的手臂不提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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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版纳献血”
监制:刁志平 孙王海
审核:王建刚
编辑:周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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