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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安龙县人民医院开展工作评议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审议议题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对安龙县人民医院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二)医院效能建设情况(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
(三)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情况;
(五)其它事项。
二、评议时间
2024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25年1月下旬。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工作评议,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现通过安龙县融媒体中心公开向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群众对县人民医院进行监督,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收集意见建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
来信请寄: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或电子邮箱752980702@qq.com;拨打电话:0859-5211226、13885969848。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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