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汕尾交警陆河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辖区人民南路交通护栏中间被撞出一个大“缺口”,只见现场一片狼藉,道路隔离护栏被撞得七零八落,地上还遗留着一些车辆碎片,可肇事车辆却早已不见踪影。民警立即决定扩大搜寻时间和范围,全力以赴查找肇事车辆留下的任何 “蛛丝马迹”。经过民警仔细走访周边商铺和调取监控视频后,最终锁定了肇事者陈某菊。确定肇事司机信息后,民警电话通知肇事司机陈某菊主动到陆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核查证实,陈某菊在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民警对陈某菊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菊处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