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民生   2025-02-10 16:00   安徽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2025年2月10日,屯溪区将举办“福满屯溪 喜乐元宵——2025屯溪区非遗民俗巡游”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和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相关区域实施临时空域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2月10日18时至22时,在以屯溪区三江口街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半径800米的区域上空。


二、管制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邀请,并经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部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该区域飞行;同时在该区域该时段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制措施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经主办方邀请的飞行活动,须向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部申请,经其同意后将无人机和飞手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报备时应提供审批证明文件、无人机机型、飞控序列号、飞手身份和飞行资质证明文件。机场航务部报批电话:0559-2934046;公安报备咨询电话:0559-2513651。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均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9日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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