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发布废止决定!

时事   2025-01-26 15:31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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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赤政发〔2024〕9号文件的决定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促进外贸外资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赤政发〔2024〕9号)予以废止。


上述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编辑、校对:任静、王美玲
审核:刘志远、刘波、韩颖、白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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