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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芦稿镇联合派来供电所、芦稿派出所,就芦稿集镇团结路(灯厂村茅坪组)开展违法违规建设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发现1户农户存在未经批准违法扩建、1户农户存在未经批准违法改建住房的违法建设行为。针对以上违法建设行为,督导检查组对其实施了断电处置,并要求涉及的两户农户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违法违规状态(自行拆除了部分支模)、未经批准违法改建的必须依法依规取得审批手续后方能建设。同时,督导检查组还对涉及农户及周边群众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教育,并明确告知:凡未经批准违法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居住、生产、经营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同时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违建者自行承担;有暴力抗法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芦稿镇将常态化抓好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向县级有关部门对接汇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及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建(构)筑物,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切实维护辖区内建设管理秩序。
(记者 吉夫有子)
改稿: 郭锐
编辑: 孔云青
责编: 王春惠
审核: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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