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围绕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申领工作进行解读。
清新的空气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工作全局中综合推动。2023年,连云港市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20年下降13.5%。近期,连云港市政府印发的《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重要文件,着重对今明两年的治气任务作了部署。
为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污染物排放,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在1000元至7000元不等。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淘汰时间等因素,按照“早淘汰、早受益”原则,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不同时间段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元)=补贴标准×系数。这里要特别注意,1月1日至11月30日报废的补贴系数为1.0,12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报废的系数为0.5。
车辆所有人需将拟报废的机动车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拆解企业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车辆车籍地的车管所奖补专窗办理申报补贴事项,车辆车籍地以车管所系统登记为准,涉及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变动的,以现行所在地为准。其中,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申报,其余在各自县区车辆管理所申报。
申领补贴需填写并提交《连云港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专用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确认),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车辆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专用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提交后不予退还,通过审核后将入档保存。车辆所有人应当于2025年1月15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申请材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以下称“90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为做好我市营运类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申报工作,指南中有几点内容需要大家多注意:
一、补贴范围
第一种是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第二种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同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第三种是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大家要注意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申报时间比较短,大家要尽快看下自家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开展申报;二是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期均需在实施期限内,例如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的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日期和《道路运输证》的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的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的动力类型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对只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到4.5万元每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并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到14万元每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只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每辆予以补贴。
四、申请流程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要在完成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或更新后,向所在地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材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新办理《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同级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市交通部门材料受理窗口设立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极南路139号业务大厅),各县区材料受理点会在“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大家关注一下,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如有疑问,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518-8552194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