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冰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无论婚姻处于何种状态,父母都应切实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为孩子创造和谐、幸福的成长环境。
我叫王冰,是银川市金凤区法院的一名法官。2024年的一天,我受理了一起离婚案。这对年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亮,在小亮成长过程中,夫妻俩忙于生计,疏于对小亮的照顾及教育。此次小亮的妈妈起诉离婚,两人在庭审过程中互相推诿,都不想照顾小亮。我当庭向他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并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还联系金凤区妇联、金凤区检察院,多方联动对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看着最后夫妻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会好好生活、共同抚养小亮成长,我的心里升腾起一种欣慰的感觉。
在另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经过我掰开了揉碎了的普法释法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剖析、分析,张先生和李女士认识到两个人只有携手共同奋斗,才能让孩子快乐地长大。两人冰释前嫌,又走到了一起,并打来电话表达感激。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这样的场景不止出现过一次。我发现,很多时候群众对法律、诉讼是陌生的,是抵触的,然而,法庭内外细致的普法工作往往能够打开心结,达到“事心双解”。
2024年8月调整岗位以前,作为一名家事合议庭法官,我致力于青少年普法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面向未成年人的普法活动,带领青少年旁听庭审、参观法院、阅览卷宗、开展模拟法庭,让他们生动直观地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激发他们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热情,护佑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2024年年初,我获得宁夏关工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等16部门联合评选的“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绩表现突出辅导员”荣誉称号。
2024年8月被调整为民二庭负责人以后,我的普法工作有了新的“赛道”,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护营商等各类普法活动,耐心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针对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策略和建议。
普法没有终点,我会始终全力以赴,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手,心怀群众,一路向阳,与大家携手走在法治阳光照耀的路上。(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