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从“头”开始
文明交通,幸“盔”有你
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
因个别驾乘人员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未正确配戴安全头盔骑行
造成事故隐患...
9月1日起
成都交警依法对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违法行为严格逗硬依法查处
成都交警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遵法守规,文明骑行。
1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陶某某
所属社区:菱窠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成都市中环路锦绣大道与静明路交叉口
2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所属社区:郫都区大田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郫都区犀团路
3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所属社区:新津区城东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新津区武阳东路
4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陈某
所属社区:荷花池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五块石路
5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所属社区:华阳街道通济桥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益州大道华新中街
6
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张某
所属社区:广场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音乐广场
带头盔≠戴头盔
不系扣=没戴
都是起不到安全保护的
交通安全无小事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是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一个头盔,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法律链接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有哪些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将面临处罚呢?
一起来看
成都交警@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