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开国大典,在隆隆的礼炮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
1949年10月1日,中国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伟大的转变。
1949年9月的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上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
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该法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寓意是:象征着中国人民目“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国徽在颜色上用正红色和金红色互为衬托对比,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吉寿喜庆的民族色彩和传统,既庄严义又富丽。
1949年9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在国歌未正式制定以前,以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1978年,经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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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怒江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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