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判决后,审判人员秉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积极向原、被告双方释明法理,最终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服判息诉,并在案件生效后主动付清了相应款项,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被告张某将城区范围内的两层房屋交给原告黄某进行施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后诉至我院。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完成施工部分的承揽费,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多次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审判人员便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后,审判人员向原、被告双方释明裁判理由,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生效后,被告张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确定的付款义务,并愿意支付其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在审判人员的见证下,张某使用现金将款项足额交到了原告黄某手上,收到款项的黄某激动地对审判人员说:“谢谢法官,年关将至,正是农民工需要用钱的关键时候,谢谢兰坪县法院费心帮我解决了难题”。
审判工作不能一判了之,需要注重判后答疑工作,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判决依据和理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兰坪县法院始终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使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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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商团队 张璐
编辑:张晨霖
审核:和晓芳
监审:邓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