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德建发〔2024〕184号)《什邡市关于贯彻〈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什邡市实施2025年新春购房补贴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实施情况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实施范围
什邡市辖区范围取得预售许可或完成现售备案的且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特指住宅性质公寓)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法拍房、二手房,商业用房、车位等)。
二、购房补贴对象、实施时间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上述实施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个人)。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27日(含)起至2025年2月26日(含)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补贴对象,市财政按所购房屋100元/平方米标准(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为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套住房最高不超过14400元。
三、相关要求
(一)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
(二)本次补贴政策期间,同一购房家庭(个人)购买多套商品住房的只能享受最多两套房源的购房补贴。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凭网签合同向市住建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享受财政补贴的资格申请(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提出正式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资格申请的视为放弃一次性购房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什邡市2025年新春购房补贴方案
什邡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编辑:李欣莹
责编:彭俊生 张晓玲 牟娟
监制:彭晓英
总监制:蒋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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