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道直道枉道
文/马德
图/丛威(选自公众号:丛威水彩)
一个人如果单单被另一个人讨厌,其实没什么。毕竟,人都有好恶心。更何况,谁生来也不是必须要谁喜欢的。
但若这个人被所有人讨厌,就很可怕了。
被所有人厌绝,必然是自我的人格出了问题。极端的人格,未必是大恶,而是太龌龊。恶带来的是痛苦,龌龊带来的是恶心。痛苦可以反制,恶心只会反胃。
人性差的人,人格力量就不会高。一个人被别人喜欢,初始或许源于面相,喜欢到最后,必然源自持久和善的人格力量。一个人被别人厌恶,开始并没有觉得面相有什么问题,厌恶得久了,面相就愈发难看了。
以精神气度论,那些被好多人喜欢的人身上,必然有着许多共同的东西;同样,那些被好多人厌恶的人身上,必然也有着好多共同的东西。最终,这些都会在气质上体现出来,被人喜欢的人越活越和美,被人讨厌的人越活越卑琐。
能不能不做那个被人讨厌的人呢?问题就在这里,人所缺乏的,就是这种自省意识。谁都觉得自己挺好的,而做得不好的,永远是别人。真实的情形也许是,我们在讨厌别人的同时,自己就是那个被讨厌的人。
生活中到处充斥着私人化的审判。也就是说,每个人活着,都是极其自我的。责人易,责己难,发现别人易,审视自己难。网上有句话:总有一天,你也会活成自己不喜欢的模样。说这句话的,应该是最清醒的人吧。
谁也不愿意碰上讨厌的人,尤其是身边人。若与这样的人朝夕相处,必然是十分痛苦的。糟糕的生活,不是身边有几个坏人,而是始终有一个恶心着你的人,你不值得为他拼了老命,他却不离不弃地要恶心你一辈子。
有一天,一个远方的朋友兴冲冲地跟我说,他把他们单位最腻歪的人给扳倒了。哼,他腻歪了我二十年。我正要问个究竟,他随后跟了一句:这个人死了。
我一怔,莫名感到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