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新公布!张*永、孔*华、刘*斌等7人照片曝光……

政务   2024-10-09 21:10   山东  

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张家永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现向社会全面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

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在淄博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大力指导下,经过缜密侦查,于近期成功打掉以张家永为首的犯罪集团,目前该犯罪集团7名骨干成员已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张家永在张店区玉龙大厦登记注册成立淄博嘉天汇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多名员工,从事民间放贷担保业务,2018年搬至张店区华侨大厦办公。该犯罪集团采用制造银行交易流水、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诈骗行为,采用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实施“套路贷”犯罪,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彻查该犯罪集团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现向社会全面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特此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到该犯罪集团不法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消除顾虑,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证据,配合案件侦办工作。

二、公安机关敦促其他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匿、毁灭证据,藏匿、转移涉案资产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三、对为该犯罪集团代为持有、代为保管财物及债权的单位及个人,及时到公安机关如实报告相关事实,上交相关财物,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凡举报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凡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干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将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扫黑办:0533-7865102
王 警 官:17805331992
李 警 官:17805331997

举报邮箱:zdgafjxzdd@zb.shandong.cn

来信来访地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222号)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张家永 1962年06月17日生 淄博市周村区人)

(孔丽华 1982年07月15日生 淄博市桓台县人)

(刘文斌 1989年02月26日生 淄博市张店区人)

(张权 1988年07月12日生 淄博市博山区人)

(李平 1990年04月05日生 淄博市张店区人)

(李佳村 1988年06月01日生 淄博市周村区人)

(梅玉祥 1967年08月26日生 淄博市周村区人)

来源:掌中淄博

编辑:张睿

责编:赵越

终审:傅盟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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