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一位普通农村老人把华中科技大学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为了省钱,老人没有请律师,声泪俱下的讲述了他的儿子在学校精 子库捐精后,竟意外猝死的事。
老人要求校方赔偿包括死亡赔偿、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超过400万元。法院会怎么判?
01
老人名叫郑大强,是湖北人,靠务农为生。
虽然是只是个普通农民,可村里提起郑大强家,没有不羡慕的。因为,郑家养出了一个有出息的儿子。
郑家一共两个儿子,二儿子郑刚从小就表现出了很强的学习天赋。自打入学后,每次考试都是班级里的前几名。
1993年,郑刚用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了排名靠前的高中,一家人特别高兴。村里人也是纷纷夸赞,说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出息。
上高中后,郑刚依然刻苦学习,期待着考取心仪的大学。
然而,没想到高考时郑刚发起了高烧,脑袋晕晕乎乎的。他坚持答完了所有题,可发挥的并不好,没有达到预想中的成绩,只被三峡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
郑大强虽然感慨儿子时运不济,可毕竟是家里的头一个大学生,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儿子供出来。
那个时候,学校一年的学费是5000块钱。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
为了凑够郑刚的学费和生活费,两口子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就连大儿子也外出打工,供弟弟郑刚上大学。
郑刚感受到家人对他的付出和期待,含泪踏上了求学之路。
进入大学后,别的大学生有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而郑刚的大学生活,只有“努力”二字。他每天不是在教室里上课,就是在自习室学习,年年都获得一等奖学金。
2001年,郑刚毕业,顺利入职到湖北省老河口市的一家医院,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外科医生。
与此同时,郑刚也在继续提升自己。他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七年后如愿考取了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自费研究生。
02
父母兄长得知消息,都以郑刚为傲。
郑大强走在村里,腰杆子挺得笔直。大家都夸郑刚有出息,是高材生,在大医院工作。
郑刚结婚娶妻安稳下来后,也从来没忘记家人对他的恩情。他曾提议父母到城里住,但郑大强两口子习惯了农村的生活,也怕给他添麻烦,不愿意过去,只让他们夫妻有时间了回来看看就行。
岂料世事无常,郑大强没想到有一天进城去见儿子,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生死相隔。
2011年的2月12日,儿媳小吴突然打来了电话,说郑刚正在医院抢救,让郑大强赶紧来医院。
郑大强不敢耽误,随便收拾了下东西,老两口买票赶往武汉。一路上,他的心七上八下,儿子平时好好的,又是学医的,怎么会出事情呢?
等到了医院,儿子已经去世,儿媳正趴在郑刚身上放声大哭。
眼前的一幕,让郑大强不敢置信,他仔细确认过那张熟悉的脸,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缓过来后,郑大强强忍着悲伤,问儿媳:“小吴,郑刚到底怎么死的?”
儿媳哭着说:“郑刚是在捐精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接着,她向郑大强叙述了事情的始末。
2011年1月的时候,湖北人类精 子库在郑刚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招募志愿者捐精,用于治疗不育症、生殖科学研究等方面。
郑刚看到后,因为自己本身是医生,想为医学研究做出贡献,就和妻子商量参与这项活动。
妻子也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在读硕士,她能理解丈夫的想法,表示了支持。
2011年1月15日,郑刚进行了第一次捐精。之后十多天里,他又先后进行了4次。
2月12日,就是郑刚出事的这天,他第五次来捐精。据工作人员说,平时这个过程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可那天郑刚进去一个多小时还没出来。
工作人员也怕有事,敲门问他的状况,郑刚隔着门回答没有问题。
于是,工作人员继续等待。可又等了一个小时,郑刚还是没出来。
这下,工作人员觉得有蹊跷,便破门而入。此时的郑刚跌倒在地,昏迷不醒。
很快,郑刚被抬到120的急救车上,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郑大强听到儿子的死亡原因后,他不能接受医院给出的猝死说法,想要给儿子讨个说法。
03
郑刚平时的身体很好,才34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只是捐了几次精,怎么会猝死呢?
捐精前要经过严格的体检,如果身体有问题,根本不能捐。而且经过科学的论证,捐精是一个非常安全的行为。
郑大强为了弄明白儿子的死因,他提出要进行尸检。
可这个时候,校方说,已经和郑刚的妻子达成了协议,同意火化。
郑刚的亲人们到达武汉后,学校就已经和郑刚的妻子、哥哥、舅妈进行了协商。当时,校方提出要进行尸检,并愿意承担一切费用。
但郑刚的妻子拒绝了。她和丈夫的感情很好,丈夫突然离世,她也十分悲痛。但这件事并没有更好的解释,她不想让丈夫再承担什么。人已经走了,不如早日入土为安。
双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协商,同意了火化。
最后,校方和郑刚的父母以及他的妻子小吴达成协议,同意赔偿郑刚家人8.8万元,并减免小吴读研的2万元学费。
事情到了这里,协议也签了,郑刚的尸体也已经火化了,本来该告一个段落,郑大强却越想越不对。
农村里的一头黄牛都能卖上好几万块钱,自己费尽心力培养大的儿子,难道还不如一头牛吗?他宁愿不要那8万8 ,也要给儿子讨个说法。
郑大强认为,儿子是在捐精的时候出的事,一定是这中间出了纰漏。但这一过程是保密的,除了死去的郑刚,其他人无从得知。
2012年6月19日,郑大强把华中科技大学告上法庭。他要求校方赔偿各项费用,总计金额400多万。
一审法院认为,郑刚是成年人,捐精是他的自主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违规操作的地方。因此,裁定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学校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向郑刚家属支付了19万赔偿金。
郑大强又提起了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郑刚的突然离世,父母亲人备受打击。
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生命无小事,健康需谨慎。那些看似万无一失的行为,也难免会有意外发生。
要保持警惕,珍爱生命,且行且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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