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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在前 大有可为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前身重庆电气工业学校于1953年5月经中央燃料工业部批准成立,后更名为重庆电力工业学校,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1953年9月更名为重庆动力学校。1958年更名为重庆电力学校。1980年和1994年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类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力教指委办事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及供用电专委会主任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重庆市首批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重庆市高职诊改试点院校、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招聘岗位:
高层次人才 (若干)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应聘条件:
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副研究员、 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要求: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气工程、电力工程、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电子方向)、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
福利待遇:
具体薪酬面议,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给予60-100万生活补助,分3年拨付,每年兑现比例为 50%、30%、20%,并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按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 50%发放“房票”,最高 200万元。
工作地点:
重庆市九龙城区
-联系方式-
邮箱:contact@cicmanpower.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