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哪些“红线”不能碰?

文摘   2024-09-14 15:34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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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主题


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

哪些“红线”不能碰?



   随着野生食用菌采摘期的到来,出入林区的人民群众日益增多,难免影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为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本周推出“生态文明”专题,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捕猎、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

哪些“红线”不能碰?

一起来寻找答案吧~




它们可以托运吗?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标识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吃它们违法吗?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前款规定的野生动物。海南兔就在名录中。





狩猎证是护身符吗?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猎捕作业完成后,应当将猎捕情况向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谁来收容救助它?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它突然袭击我,咋办?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它“上班”有保障吗?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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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普法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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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迪庆普法
  • 编辑:赵倩颍
  • 审核:周   玲
  • 终审:钱  龙  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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