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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农村
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路网提升行动
1.骨干网提档升级工程。按三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实施农村公路骨干网提档升级工程4500公里。推进13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实现100%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支持53个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100%对外双通道连通;推进12个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具备条件4A级以上景区实现100%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
2.建制村双车道工程。按四级公路双车道及以上标准(路面宽5.5米以上)实施建制村双车道提升工程9000公里,新增3000个建制村通双车道,通双车道建制村比例达到80%以上。统筹实施老旧路改造以及过窄农村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
3.基础网延伸连通工程。按四级路单车道及以上标准,实施农村公路向村组延伸、连通工程3000公里,强化农村公路连接互通,鼓励采取新建公路、桥梁(隧道)等方式连接不通路,畅通微循环。
4.次差路路面改善工程。对早期建成、超期服役,路面技术状况评定为次、差的路段实施路面改善工程10500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农村公路优良路率保持在70%以上。
5.美丽农村路创建工程。按照畅、安、绿、美的标准,建设美丽农村路3000公里。
(二)安全提升行动
6.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公路现有四、五类桥(隧)改造任务,现有危桥危隧改造率100%,实现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村道为重点的安防工程建设16000公里。重点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3000处。
7.提升抗灾应急水平。建立以路长制为基础、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的农村公路防灾减灾体系。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公路管理站、道班等场所扩展应急装备、物资、工具储备功能。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探索,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县市推广。
8.提升公路保护水平。探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和优化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强化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发动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
9.提升运输安全水平。深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巩固提升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监管水平。加强联动执法检查,发挥群防群管作用,严肃查处破坏道路、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运输提升行动
10.提升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全域公交,采用城市公交延伸、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通农村公交等模式,确保建制村通客车比例保持100%,其中实现通公交(公交化)的建制村比例超过60%,全省实现全域公交的县(市、区)达到15个以上,新改扩建农村候车亭1000个。因地制宜建立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制度,探索农村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模式。
11.提升城乡货运物流一体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进村的运输双通道,推进城乡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一体化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农村交通运输领域新型运输方式和业态发展,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12.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新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00个,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进驻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因地制宜发展城乡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推动邮政快递、城乡客运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进一步畅通快递进村物流微循环。
(四)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3.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修制订《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完善湖北省农村公路地方技术标准体系,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4.健全管养责任体系。明确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夯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三级路长覆盖率100%。完善专群结合养护运行机制,鼓励推广专业机构养护、市场化养护、公益性岗位养护、灾毁保险应急养护、共同缔造群众性养护等多元化养护模式,确保有路必养。
15.构建数字化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省级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扎实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建设,县(市、区)农村公路数字化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行轻量化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实现具备条件路段自动化检测100%,加快构建科学决策体系。试点开展数字技术与农村公路深度融合,探索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6.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管有效、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出行服务提升行动
17.提升路况服务水平。加大养护投入力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强化养护工程实施,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鼓励推行干线公路建设和养护与农村公路打捆招标、农村公路片区化养护总承包、建设养护捆绑招标、农村公路养护与客运候车站亭设施养护打捆招标等模式,采用绿色节能、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
18.拓展设施服务功能。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等设施以及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完善农村交通驿站、客运候车站亭、停车区、休息区、交通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优先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客货场站、寄递物流网点、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拓展开发停车、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
19.完善引导标志标识。优化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引导、旅游引导、警示标志标线标识,尤其是长大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连续弯道、过水路面、漫水桥、村镇、学校等路段,切实做好出行指引服务。
(六)和美乡村提升行动
20.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农村公路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加强农村公路中的村镇主干道与排水、管线、人行道等衔接,具备条件路段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
21.打造荆韵楚风农村路。加强农村公路与地理环境、历史风貌、人文景观、古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加大古桥、古渡等交通历史遗迹的保护力度,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打造彰显荆韵楚风的农村路。
(七)助力产业提升行动
22.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农村客运、现代物流、邮政快递等一体化建设,全方位打造“农村公路+”模式,拓展“路衍经济”,切实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23.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增设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农村公路间便捷通道,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开辟区域开展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等销售。推进城乡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旅游资源客运线路覆盖广度深度,丰富城乡旅游出行服务供给。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与新业态融合发展,挖掘路衍经济潜能,盘活路域资源,发挥整体最大效能。
(八)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24.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业项目和作业环节,加大以工代赈推广力度,促进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25.拓展就业增收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由沿线农民承包进行养护。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技术和安全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劳务报酬。
二、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完善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项目库,按年度编制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科学组织,迅速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统筹调度、资金保障、工作督办、技术指导等工作,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8年1月)
对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三、组织保障
湖北省综合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面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办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级财政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燃油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支持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提升行动与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的衔接;省公安厅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筹项目用地需求,对于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路基宽度小于8米、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按规定纳入耕地进出平衡,并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农村道路,可按农用地管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工作举措,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陈沛瑶
编审:李德银
监制:李 秦
出品:掇刀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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