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8期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高清抓拍,看看都有谁“上镜”?

政务   2025-02-05 16:46   安徽  

骑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在日常交通安全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部分骑行人员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存在侥幸心理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
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宣城公安交警持续

骑乘电动自行车

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曝光

看看都有谁“上榜”


1

姓名:姚某文
电话:150****2622
违法地点:百寿路与莲湖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同时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姓名:沈某婷
电话:181****1088
违法地点:第六小学广教寺路拱极路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姓名:黄某强
电话:186****1225
违法地点:实验小学本部东大门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姓名:许某敏
电话:139****3294
违法地点:第三小学南校区南大门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

姓名:郝某霞
电话:187****5338
违法地点:新田镇上街头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

姓名:梁某
电话:151****1023
违法地点:第六小学广教寺路拱极路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

姓名:焦某
电话:177****5550
违法地点:第六小学广教寺路拱极路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

姓名:华某香
电话:133****1129
违法地点:实验小学本部东大门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

姓名:许某
电话:182****8522
违法地点:佟公路与张果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

姓名:桂某龙
电话:187****5879
违法地点:向阳社区高涛门前十字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

姓名:王某彪
电话:158****8094
违法地点:沈村镇南湖戒毒所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

姓名:张某英
电话:199****8109
违法地点:卫东学校门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

  

姓名:郝某连
电话:151****2820
违法地点:新田大九里方向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4

姓名:王某
电话:187****2328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5

姓名:吴某超
电话:198****1290
违法地点:寒亭镇三里店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6

姓名:黄某凤
电话:183****0161
违法地点:沈村镇丁店菜市场路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7

姓名:曹某芝
电话:181****6965
违法地点:沈村镇丁店菜市场路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

姓名:石某义
电话:133****6545
违法地点:宛陵路与宣狸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9

姓名:袁某兵
电话:137****3322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

姓名:刘某
电话:199****8934
违法地点:新田镇上街头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被抓拍的违法行为人

请及时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有任何疑惑可以拨打所在地交警部门电话,联系我们


交警温馨提示



抓拍只是手段

处罚也不是目的

宣城公安交警希望广大市民

骑乘非机动车时

遵法守规、文明骑行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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