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二大队执勤交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在距检查点约300米处靠边。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经查,驾驶人于2024年11月4日取得“C1”型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该男子受到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刚拿到不到40天的驾驶证被注销。
▲司机醉驾撞到前方正在等红灯的面包车。
▲汽车司机醉驾撞到前方正在骑行的人员。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
酒驾醉驾的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请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