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选科新规公布!

民生   2025-02-13 16:15   河北  





2月8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

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024年及以后年份

进入高中一年级的

普通高中学生选科时参考

具体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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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调整适用范围

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年份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选科时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2027年及以后高考:

将按此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录取。


2025年、2026年高考:

选科要求仍以2022年公布的《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具体以各高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 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

  • 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 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招生院校及专业

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2027年起在河北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河北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河北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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