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1.补贴品类。
具有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
2.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补贴申请资料。
个人消费者申请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须提供所购家电产品所购家电产品销售发票、签购单。
4.补贴申请平台。
个人消费者在“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家电”业务版块进行补贴申请。
实施企业要组织工作人员帮助指导个人消费者按申报流程规范准确填报申报资料,确保一次性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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