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3时10分,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5**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阳泉到寿阳行驶至芹松线12公里200米(大平村路段)时,因超车占道与对面由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0**9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姬某某的行为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有关“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来源:山西晋中交警
1月7日13时10分,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5**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阳泉到寿阳行驶至芹松线12公里200米(大平村路段)时,因超车占道与对面由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0**9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姬某某的行为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有关“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来源:山西晋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