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寿阳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对重点驾驶人未换证、未审验、满分未学习,重点车辆逾期未审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高风险企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2024年11月07日22时00分,张某饮酒驾驶车牌号为鲁DE**6R的小型客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国道307线(黄山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闫家坪物资库路段时,与由东向西左转弯任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KR**6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