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受理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政务
2025-01-03 22:30
内蒙古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接收扎赉诺尔区工作相关要求,2025年1月1日,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整体工作职能由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移交至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5年1月10日起,市中心扎赉诺尔区业务部将按照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受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二、业务范围: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1.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原扎赉诺尔区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接收,贷款职工可重新签订对冲协议偿还贷款,具体方式参见《关于办理满洲里对冲直连相关事项的通知》(https://zjj.hlbe.gov.cn/News/show/1269315.html)。2.市中心将与满洲里中心积极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的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功能,借助该平台为职工提供更加灵活的冲还模式。3.市中心正在进行线上自助签订对冲协议业务的功能开发,计划于近期上线,敬请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业务办理地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业务咨询电话:0470-12329;0470-6531667,6531668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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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