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男孩被碾压身亡”案司机已回家,律师发声

时事   2024-10-12 09:43   广东  


近日,备受关注的

“河北骑行男孩被碾压身亡”案

此前报道

有了新进展


涉事司机获取保


10月11日消息,记者从“河北骑行男孩被碾压身亡”当事司机姜永亮家属处了解到,姜永亮已于9月26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


家属表示,姜永亮精神状况和身体健康都还不错。姜永亮回家当天,孩子们见到爸爸,都激动得哭了起来。目前,姜永亮主要在家里干活,陪伴家人。他的活动范围仍受限,不过,在向工作人员报备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工地上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家属告诉记者,目前,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家属对社会各界一直以来的帮助,表示真挚的感恩。


10月11日,姜永亮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在微博发文称:“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与大家的不懈努力下,2024年9月26日,司机姜永亮已经走出了容城县看守所的大门,重获自由。这不仅标志着姜永亮个人命运的重大转折,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又一次有力彰显。”


周兆成称,当地司法机关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姜永亮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审查。最终,作出决定对姜永亮进行取保。



律师分析案件后续走向


10月11日,记者从姜永亮家属处获悉,目前姜永亮已获取保,并取得小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赔偿协议,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周兆成认为,姜永亮能够被取保,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永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一般来说,后续走向有两种:


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作为司机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会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


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做决定”。跟“定罪免刑”不同,这意味着检方认为司机行为不再属于犯罪,无须移送起诉,刑事程序就此终结。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种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属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方自由裁量的结论。


“那么对司机来说,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较为理想的结果,也是我们下一阶段尽力争取的目标。”周兆成律师表示。


此前报道


8月11日晨,姜永亮驾驶一辆汽车在河北容城县南拒马河右堤堤顶路行驶。6时12分,姜永亮对向车道迎面驶来一个骑行小队,骑行队伍中一名11岁男孩突然摔倒,胸部以上越过道路中间的实线,倒在对向车道上。姜永亮躲闪不及,碾压到了男孩。最终,男孩不幸去世。



事发当天,姜永亮被刑事拘留。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容城县公安局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永亮执行逮捕。在此之前,亲属曾在当地组织调解下凑够20万元,希望能够对小孩家属进行补偿,但未被接受。


这场意外让司机和男孩的家庭都陷入了濒临崩溃的境地。男孩父母痛失爱子,被网友质疑“带过于年幼的孩子公路骑行”“骑行速度过快”等,遭到网暴。司机姜永亮是一名普通工人,妻子罹患白血病,且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要抚养。


事发路段的性质,是事件争议的焦点之一。几名村民、骑友表示,该道路的性质和用途有些令人“费解”。



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事发道路已竣工了一段时间,虽没正式通车,但很好走,沿线村民开车走堤顶路去附近县城打工,省时又方便。但有骑友认为,道路两端设有路障围挡,且路面两侧的标线是圆点虚线,和一些景区内的路面一致,是供居民骑行休闲的,机动车不应开上来。


9月20日,当地官方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道路处于未交付状态,具体竣工时间其暂不掌握。目前,这段路已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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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红星新闻、潇湘晨报

编辑 | 卓佩仪

校对 |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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