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市交通委通过工作调研,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修订。今起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起草说明详见↓
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
随着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特别是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守则》中对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儿童乘车的人数限制,已不能满足家庭出行的需求。
(二)适应乘客出行需求变化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的背景下,为适应区域经济往来和国际交流的需要,有必要对乘客携带物品重量限制进行调整,提升上海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三)优化轨道交通乘车环境
为了提升乘客的乘车体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乘车环境,有必要通过《守则》明确禁止吸烟范围应涵盖电子烟,对擅自散发物品和招揽售卖等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行为予以限制,倡导文明乘车,不实施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行为,共同保障乘车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修订内容
《守则》修订内容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是在“可以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范围中不再规定对磁浮线除外,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轨道交通企业查验后,可以免费乘坐磁浮线。
二是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取消乘客带领儿童免费乘车的人数限制。
三是适应出行需求变化,乘客所携带的物品重量限制由不超过23千克调整为不超过30千克。
四是从优化乘车环境的角度,增加了禁止吸电子烟、文明乘车等规范行为。
主要有如下内容:
1、凡进站、乘车的,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禁止擅自散发物品、招揽乘客售卖产品或服务、从事歌舞表演等引起聚集围观的活动;
2、乘客应当文明乘车,自觉保持车站、车厢卫生和良好的乘车环境,不得躺卧、踩踏座椅,不得实施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其他行为。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资料:市交通委
编辑:孙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