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兰陵县大仲村镇驻城村村干部赵广海以加盖村委公章名义索要好处费,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经兰陵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22年6月,兰陵县大仲村镇驻城村某企业在办理采矿证延期手续过程中,为顺利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寻求大仲村镇大城子村实际负责人赵广海帮忙。2022年7月,赵广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组织村民配合该企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在意见上加盖村委公章,为该企业办理采矿延续手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该企业财物。
该案中,赵广海作为村委实际负责人,本应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但其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将手中的权力当做自己谋利的手段,借为企业服务之机,谋取个人利益,损害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2024年6月,兰陵县监委将赵广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4年9月,赵广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12345临沂首发
2024年第2106期/总第7176期
本期编辑:李 波
责任编辑:杜志武 尹丽娜
初审:钟金鹏
终审:沈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