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化塔雁街店面、办公楼及泉州市商贸城房屋招租公告
民生
2024-12-31 21:07
福建
德化城建集团位于龙浔镇塔雁街40-42号店面,塔雁街40-42号二层至六层(原税务办公楼)、泉州市鲤城区展城路30-24号商贸街一期086单元房屋,兴南街168号3单元7层805室4个标的欲对外公开招租,请有意者按有关要求到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17时。四、招投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15时30分。 五、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23588139,15060681861。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本次塔雁街40-42号店面(面积约109㎡)、塔雁街40-42号二层至六层(原税务办公楼,面积545.5㎡)、泉州市鲤城区展城路30-24号商贸街一期086单元房屋(面积约96㎡)、兴南街168号3单元7层805室(含地下杂物间9㎡建筑面积合计约140㎡)4个标的租赁经营权,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二、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五、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塔雁街40-42号店面、塔雁街40-42号二层至六层及泉州市商贸城房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交纳兴南街168号805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标(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账 号:1358 0101 0400 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城建集团**号资产竞标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帐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七、租赁期限:四年,除了泉州市商贸城房屋租期为5年,特殊情况以实际交付起算。九、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塔雁街40-42号店面标底价10000元/月,塔雁街40-42号二层至六层标底价5000元/月,泉州市商贸城房屋标底价3000元/月,兴南街168号805室标底价900元/月。投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中标者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者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应当场签收(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七天内退回。十、招投标规则: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流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十一、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德化城建集团资产运营部签订《租赁合同书》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陆个月的租金,除兴南街168号3单元7层805室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叁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时(无违约)退回本金。十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6日前付清。十六、本投标须知未尽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招标人: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德化网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