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要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申请材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具),拟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建议有意愿申请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尽快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如有审核退回情况,请及时进行补正。
特此提示。
烟台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