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 2025 年文化市场行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告
各文化市场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市场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5年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现提示并告诫如下:
一、各文化娱乐场所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三、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使用适龄范围内脚本剧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其他时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
四、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五、文化娱乐场所如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六、各出版物经营企业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制作、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危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侵权盗版出版物,如有以上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制作、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77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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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辑 | 覃泽霖
审核 | 黄 颖
出品 | 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