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吴宇凯:与落日对话

文摘   文化   2024-12-14 10:08   河北  


作者简介

吴宇凯,笔名秋筠,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一名文学爱好者,创有个人公众号,有诗歌入围过诗歌大赛。



与落日对话

文|吴宇凯


你将尾巴隐去,悄悄

与月儿轮班

可惜你千算万算,算不出

登上山顶的人们

已将你的离去尽收眼底

或许你是幸运的,夕阳

世上还有人在关心你的落下

你不必感到悲伤

在这世间,总有人属于苦痛

也总有人拥抱快乐

总是有人会为你折服

你每一天的照耀

对人间都是莫大的恩赐


我想站在你的身旁

向你诉说人间的疾苦

可是每当我抬头望向你

你刺眼的光亮却总是

推着我不停后退

在我逮到机会与你诉苦

你却充耳不闻

将我遗弃在永远的阴霾中


你说你见过世间百态

人生总有不如意

亦或病痛,亦或心伤

而当天堂鸟开

继昨日的挥手告别后

你又再次升起

此刻,人世间一切悲伤都会消散

爱会跨过朝阳的光亮

到达每个人的内心

缝补着一颗颗

受伤的心灵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

金声诗刊社

第五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二、大赛主题:参赛作品主题不限

三、征稿时间:2024.10.04—2024.12.16

四、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新诗、旧体诗均可。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可投1-4首。旧体诗可投3-6首,以格律诗、词为主。来稿诗歌应内容健康向上,应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谢绝平庸与应景之作。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公开发表过或者自媒体平台登载过的作品均不可再参赛。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抄袭、个人资料造假、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出版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所有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刊载。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获奖证书与奖品,邮寄发放(免邮)。

5、大赛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五、评奖办法

1、来稿入围作品将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金、银、铜奖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金声诗刊》纸刊发表,只要作品质量较高,不获奖也在纸刊发表。

2、评委采用综合计分方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比赛中,提高稿件质量与比赛影响力,让比赛成为实质性的全国比赛,获奖作品的阅读量不可低于200)

六、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银奖三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铜奖五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奖十名(奖品、纸质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若干(电子版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个人简介、一张生活照发送至邮箱:3364626538@qq.com注明“第五届金声杯参赛作者×××”字样(不注明者视为普通投稿,不进行评选)。投稿后请务必添加主编微信以便领奖,不添加主编微信者视为无效参赛。主编微信Z15531403735。也可加主编微信投稿,同时欢迎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主编微信投稿,请备注参赛作者以及姓名)


(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附往届精彩展示:(可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2020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1年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2年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23年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第四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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