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蒋某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系“某公安局警察”,以蒋某“银行卡涉及诈骗”为由,要求“配合调查”。同时,以“案件处于保密侦查阶段”,要求蒋某断开与家人的联系,独自接受“盘问”,否则将组织警力对其“实施抓捕”。见对方说得煞有介事,蒋某丝毫没有意识到对方所言所行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套路,而是为了自证清白,选择听从对方指示,使用手机银行将5万元汇入“安全账户”。完成转账之后,蒋某才意识到被骗,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灌阳反诈中心接到蒋某报警后,民警根据蒋某提供的信息,及时冻结犯罪嫌疑人赵某相关银行账户,成功追回蒋某被骗的5万元。
11月16日,涉案账户犯罪嫌疑人赵某来到灌阳反诈中心投案自首,经审讯,其之所以提供账户作为犯罪分子转移非法所得的工具,也是一时头脑发热网上贷款。
原来赵某近日在网上找到某贷款机构并申请添加微信,通过后,“银行工作人员”问其是否需要网络贷款。赵某正因生意资金短缺而苦恼,马上提交了贷款申请。不一会儿,“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赵某的银行流水不够不能贷款,但可以帮忙刷高流水,以获得贷款资质。赵某信以为真,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并在该“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逐一验证操作。
赵某没有想到,这一系列操作背后,竟然是收取蒋某被骗转来的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见转账成功,让赵某尽快去银行取钱,赵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银行账号被冻结了,没过多久,灌阳反诈中心民警联系了赵某,经民警通过电话与赵女士一番普法讲解,赵女士醒悟发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并愿意到灌阳反诈中心投案自首。
经调查,赵某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等信息提供给他人导致蒋某被骗,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被灌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涉案人员正在全力追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套路解析
1
目标有针对性,摸底明确取得信任
此类诈骗主要受害群体为老人,骗子会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家里居住地址,家中亲属等,电话拨通后先对被害人核实信息来提升自身“可信度”,然后以涉嫌违法洗黑钱,银行卡被冒用、透支等理由先对受害者进行“当头棒喝”,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账号等信息来“配合调查”。
2
查案全靠电话,从不让你去派出所
骗子会以“侦查中”为名,数日多次和受害者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等社交媒体联系,不断以“进一步配合调查”为理由要求受害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者按照骗子所要求的进行操作,但是从来不会同意受害者去派出所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核实。
3
施压震慑唬住你,遥控转账吃干净
骗子会采取严厉“审讯”,通过声色俱厉的语气,甚至给受害者发送“拘捕令”、“法院传票”等伪造证书,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时受害人会陷入恐慌无助,同时又非常急于洗清嫌疑或者寻求帮助,乖乖的按照骗子要求是把钱汇入了骗子指定的账户。
4
“贼喊捉贼”戏挺多,案件重大须保密
在诈骗过程中骗子会恐吓受害人不能向他人透露案件信息,否则就是有碍司法公正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求目标不能挂断电话,手机开启呼叫转移,不能退掉微信,每次聊天结束删掉手机记录,实则是要把受害者与外界隔离,以防他人进行劝阻、提醒受害者被骗。
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的诈骗套路
通过电话、微信、QQ联系受害人,询问是否有办理贷款的需求
与受害人取得联系,简单沟通后,以受害人银行流水有问题,主动提出帮助受害人包装流水,取得受害人信任
诱骗受害人接受涉案资金,取现后,再让受害人转入骗子的指定账户
警方提示
1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也绝对不会让 公民转账汇款到私人账户。
2公检法不会打电话调查办案,也不会通过加微信做笔录。
3不轻信、不透露、不惊慌、不转账,及时和家人、朋友沟通 并到政府官方机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