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医保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54号) ,现就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❶参保缴费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❷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共同组成居民医保基金。
❸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幅适当降低,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
❹参保缴费期限。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❺待遇等待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正常报销);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自本参保年度(2025年)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❻参保资助标准。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费9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费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❼参保缴费渠道。线上渠道: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小程序,银联云闪付,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手机app。线下渠道: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柜台。
来源:文县医疗保障局
陇南文县石鸡坝镇
监 制:杜 超
校 审:张 斌
责 编:何 文
编 辑:张 志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