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马鞍山段)工程第二批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车辆段工艺设备
数量:一批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财务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设备集成包的供货业绩,且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若在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批次招标项目投标。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因弄虚作假被本项目招标人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拒绝其参与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④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⑤本项目为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3.3条款不适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01-14 至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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