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诈骗公司200余万元!刘某某被刑拘!

政务   2024-11-19 20:19   安徽  
近日
长丰县某公司将印有
“为法治披荆斩棘 
为发展保驾护航”、
“千里取证不辞艰辛 
惩恶扬善正义昭彰”
字样的两面锦旗
送到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手中
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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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追溯到今年4月

该公司负责人报案称
与其合作的代理商刘某某
通过伪造交易信息
设局诈骗公司200余万元

接到报警后
长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立即展开侦查
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为获取该公司二手车
销售市场资源及购车资金
临时成立公司
承接该公司二手车
华东卖场“帮买帮卖”业务
并通过伪造交易材料
录入该公司二手车APP平台
骗取大量购车款

案发后
刘某某试图以“经济纠纷”
掩盖其非法占有目的
逃避打击

为查清犯罪事实
搜集完善证据链条
办案民警多次赶赴深圳、
广西南宁、湖北等地
跨地域5000余公里
多方收集证据

先后询问涉案二手车交易
上下游人员40余人
排查数十个涉案账户
及微信交易记录
逐步还原作案过程
固定犯罪证据
并于11月7日
在深圳将刘某某抓获归案

刘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返还违法所得

目前
刘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涉案赃款已返还企业


警方提醒

合同诈骗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企业经营主体在签订合同前,需对合同要约以及被邀约方的既往业绩等履约能力展开全面综合评估。合同履行期间,应定期跟踪盘点资金与货物去向,一旦察觉权益遭受侵害,务必即刻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便及时、有效地挽回经济损失并维护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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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长丰警方
编辑 | 周子涵  校对 | 王亚东  审发 | 李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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