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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报道,一份《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在网上流传,该文件由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13日发布。
公告称,根据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0月上旬间先后两次向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限期返岗告知。期间,瑞洪镇中心卫生院的曹某予和玉亭镇卫生院的张某权返岗。今年以来,截至11月13日,曹某予、张某权无故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
公告还表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现责成曹某予和张某权限于公告次日起5日内(即2024年11月18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否则作开除处理,予以除名,取消编制、工资等一切在编人员待遇,终止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11月15日,余干县卫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告是依法依规公布的。但对于离岗人员离岗期间的福利待遇、有没有返岗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南都记者致电两家相关卫生院,均未接通。
记者检索余干县卫健委官方账号发现,目前该份公告已被删除。
对此,11月19日,余干县卫健委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事件已处理完毕,所以公告撤掉了。公告提及的两人中,一人已经返岗,另一人自行辞职。”对于离岗人员是否正常拿工资,其称,“要看单位人事那边,不太清楚。”
据了解,2021年印发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指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通报强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开展“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