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罪犯“4年生3胎”,仍在家监外执行!

时事   2024-11-19 20:30   陕西  

请点击上方关注

提示:爆料投稿 商务合作 加微信 wagj312

近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则公示引发热议。该公示显示,罪犯邱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在被监视居住及判刑后,4年时间内3次怀孕生育小孩,经申请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今年10月,邱某又以哺乳期为由向法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该院对此立案后进行公示。


11月18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示及其内容是依法依规的,目前邱某仍在家监外执行。


相关公示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公示引起关注。


公示表示,罪犯邱某,女,因涉嫌运输毒品于2020年6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8月3日,邱某被执行逮捕,因患疾病于8月4日被监视居住。2021年9月17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决定对邱某实施逮捕,但因其怀孕未执行。


2022年3月10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邱某犯运输毒品罪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判决生效后,邱某于2021年12月31日生育一女,并以其女尚需哺乳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于2022年7月7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此次监外执行期限届满前,邱某再次怀孕。法院决定对其第二次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怀孕期结束止。


2023年2月3日,邱某生育一子,又以其子尚需哺乳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决定继续对邱某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为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2月3日止。


此后,在收监体检时,检查出邱某怀孕邱某又以怀孕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从2024年4月12日起至孕期结束止。


2024年10月23日,邱某又以哺乳期为由向法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初步审查于当日立案。基于上述申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于10月23日公示该案。


因公示中提到邱某被刑事判决后,“4年生3胎”,多次暂予监外执行,引起网友热议。


18日,记者向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对方称目前因公示期满,已经将公示撤下。目前,法院对罪犯邱某已经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公告栏该公示已被撤下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已经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来源丨现代快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汉中新媒体协会成员单位=-

编辑:蓝思◇审核:甯波◇联系微信:wagj312

洋县吧
企业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