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逢知己千杯少,再来一杯好不好”
聚会喝酒本是人之常情
但是刚聚会完
放下酒杯,又拿起了车钥匙
就在近期
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贯彻落实“铁拳治违”百日行动
工作部署要求
周密组织、铁拳出击
严查重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来看
近期查处的一批酒驾曝光案例
违法经过:2024年9月22日,谢某驾驶机动车行至纳溪区紫阳路被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2mg/100ml。经查,谢某曾于2019年12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1
酒量好,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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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就扩散」
来源 | 酒城交警 本文由泸州小蚂蚁整理发布
图片、文章 源自网络 侵删
编辑 | 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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