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古蔺县委批准,古蔺县纪委监委对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原局长李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个人物品;违规干预和插手农业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资金划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旭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古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古蔺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古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ND-
「有用就扩散」
来源 | 廉洁泸州 本文由泸州小蚂蚁整理发布
图片、文章 源自网络 侵删
编辑 | 夏利
泸州小蚂蚁(泸州本地新媒体)
包含:抖音、微信、微博、网站
粉丝群体:泸州四县三区(粉丝70万+、社群800+)
是您快速拓展业务,提升知名度、增加曝光率的选择
咨询电话:0830-3107853(座机)
合作咨询:1800820257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