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大湾区分中心-监管科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12.31截止)

文摘   2024-10-27 09:35   天津  
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关于征集2025年度
监管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一、基本要求

申请者可围绕本通知研究方向,结合我国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现状以及自身研究专长,提出立项申请,须以单位名义申报。研究应为我国药品审评检查等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依据,注重成果转化,并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方向

1.结合生物医药发展前沿和湾区特色,进行药品研发与评价的新工具、新方法和新标准研究,如人工智能的典型场景应用研究等。

2.进行湾区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创新趋势系统研究,如产业链短板研究,促进湾区产业生态良好发展。

三、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申请人填写《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研究申请表》《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经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3)后,一并发送至邮箱jgkx@gbacdei.org.cn,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申请表需以DOC和PDF格式(需盖章)提交,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经费实施方案以DOC和PDF格式提交,邮件请统一以“申报日期+申报单位全称+申报课题名称”命名。

2.课题立项:课题经分中心遴选批准后正式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中心可组织申请人探讨修订研究细节等工作。

3.课题实施:合同签署后,课题负责人应每半年向分中心报送课题进展情况。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1-2年。

4.结题验收:课题完成后,分中心会组织课题验收工作,包括核实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研究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后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课题经费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应协调配合分中心进行课题启动、中期评估、验收等工作。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总结报告,整理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试验记录、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4.课题形成的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按合同约定归属,项目组公开发表与分中心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须提前征得分中心同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明茹,0755-62266237;李岚岚,0755-62266240。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自行下载查看)

1.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研究申请表

2.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3.药品大湾区分中心课题经费实施方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睛鸿学术
助力课题申报 ,科研成果发表!为大家解决烦恼节省时间祝您创造更多价值!可提供国自然课题指导,各类课题设计,各类论文润色,科普论文定制,PPT设计,公众号文案定制,动画制作,各类数据分析,生信分析,图表绘制。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