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通知(11.16截止)

文摘   2024-11-06 09:46   天津  
2024年海淀区医药健康
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一、政策支持方向

1.药品领域,主要包括抗体药物、疫苗、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基因治疗、以CAR-T治疗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抗体偶联药物、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核酸药物等创新药物和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

2.医疗器械领域,主要包括高端医学影像软件及设备、植介入器械及高值耗材、医疗机器人、先进诊疗设备及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及器材、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器官芯片、脑-机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3.生物育种领域,主要包括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农作物品种,取得区行业部门支持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或登记后满足推广要求,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农作物品种。

4.其他领域,包括动物创新药、添加剂、抗衰老、生物农药、数字医疗产品和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药品、医疗器械、其他领域的,须为在海淀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高新、村高新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其他创新主体;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须为在海淀区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以及区内注册的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等。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失信记录。

3.申报项目或品种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4.以往年度已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品种不同阶段可再次申报。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支持资金可叠加,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申报品种须是申报单位独立选育或联合选育的品种。申报品种为独立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上申请者;申报品种为联合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的申请者且排名第一,并取得其他申请者同意。申报品种应采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育成,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单倍体育种、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等技术。享受本领域奖励的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非主要农作物为除主要农作物外的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广、审定、登记、备案等范围内的农作物。申报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推广、审定(登记)、新品种权证书。


三、支持措施

(一)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除IIT外,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个品种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1.对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进入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或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并实现病例入组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所处的临床阶段,择优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支持。

2.对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首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同时获得NMPA和FDA批准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上述已有资金奖励的基础上,择优最高额外补贴500万元。

4.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的IIT研究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项目入组的病例数、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的比例,每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给予300万元支持。

(二)其他药物等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1.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进入I期、II期、III期、取得上市许可的一类、二类新药,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支持。

2.符合中关村科学城重点发展方向或列入《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动物创新药项目,要求取得新兽药临床试验批件、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表、新兽药注册证书,参照一类、二类新药予以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上市许可的三类、四类、五类药物,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4.符合中关村科学城重点发展方向或列入《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添加剂、保健品、生物农药等产品,可参照三类药物予以支持。

(三)高端医疗器械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且各奖励不重复叠加,取高予以支持。

1.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并获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分别给予最高500、300万元支持。

4.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800万元支持。

(四)国外注册认证奖励

1.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按照不超过海外发生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的比例,择优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license-out授权奖励

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形成重大原创品种,通过转让专利、临床批件、销售许可权等方式实现落地,择优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六)AI赋能药械研发奖励

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通过AI发掘临床需求,搭建AI药物发现平台,对于取得靶点确认、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等初步验证成果,或推进至IND等关键性阶段的创新药项目,结合创新性、平台投入情况等,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于AI加速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参照对于医疗器械的支持条款予以支持。

(七)生物育种奖励

1.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农作物品种奖励。对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主要农作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2.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或登记的农作物新品种奖励。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取得区行业部门支持的农作物品种,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后,推广种植不少于50亩(含)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市级登记后,推广种植不少于30亩(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3.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农作物品种奖励。对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农作物品种,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药品、医疗器械、其他领域的,须为在海淀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高新、村高新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其他创新主体;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须为在海淀区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以及区内注册的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等。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失信记录。

3.申报项目或品种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4.以往年度已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品种不同阶段可再次申报。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支持资金可叠加,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申报品种须是申报单位独立选育或联合选育的品种。申报品种为独立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上申请者;申报品种为联合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的申请者且排名第一,并取得其他申请者同意。申报品种应采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育成,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单倍体育种、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等技术。享受本领域奖励的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非主要农作物为除主要农作物外的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广、审定、登记、备案等范围内的农作物。申报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推广、审定(登记)、新品种权证书。


三、支持措施

(一)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除IIT外,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个品种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1.对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进入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或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并实现病例入组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所处的临床阶段,择优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支持。

2.对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首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同时获得NMPA和FDA批准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上述已有资金奖励的基础上,择优最高额外补贴500万元。

4.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的IIT研究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照项目入组的病例数、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的比例,每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给予300万元支持。

(二)其他药物等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1.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进入I期、II期、III期、取得上市许可的一类、二类新药,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支持。

2.符合中关村科学城重点发展方向或列入《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动物创新药项目,要求取得新兽药临床试验批件、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表、新兽药注册证书,参照一类、二类新药予以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上市许可的三类、四类、五类药物,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4.符合中关村科学城重点发展方向或列入《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添加剂、保健品、生物农药等产品,可参照三类药物予以支持。

(三)高端医疗器械品种奖励

该方向时间段均为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且各奖励不重复叠加,取高予以支持。

1.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3.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并获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分别给予最高500、300万元支持。

4.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800万元支持。

(四)国外注册认证奖励

1.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择优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按照不超过海外发生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的比例,择优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license-out授权奖励

对于2022年8月1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形成重大原创品种,通过转让专利、临床批件、销售许可权等方式实现落地,择优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六)AI赋能药械研发奖励

对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通过AI发掘临床需求,搭建AI药物发现平台,对于取得靶点确认、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等初步验证成果,或推进至IND等关键性阶段的创新药项目,结合创新性、平台投入情况等,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于AI加速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参照对于医疗器械的支持条款予以支持。

(七)生物育种奖励

1.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农作物品种奖励。对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主要农作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2.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或登记的农作物新品种奖励。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取得区行业部门支持的农作物品种,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后,推广种植不少于50亩(含)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市级登记后,推广种植不少于30亩(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3.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农作物品种奖励。对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农作物品种,在2024年2月18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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