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22时许,包府交管大队圣圆园区中队在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曹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过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5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然而,在民警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驾驶人曹某某的酒驾“履历”可谓是相当“丰富”。
2023年7月2日,曹某某因酒驾在乌审旗被查处,因饮酒驾驶机动(27mg/100ml),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千元;
2023年9月28日,曹某某在包府交管大队辖区边贾线二次酒驾被查处(69mg/100ml),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金人民币贰千元,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如今曹某某仍不思悔改,置法律威严于不顾,未吸取前两次的教训,时隔一年后,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对此,包府交管大队已对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等待曹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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