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公审,她因为枪杀三人被一审判处死刑

汽车   2024-10-22 21:03   广东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公审。她因为枪杀三人被一审判处死刑。
蒋爱珍出生于浙江绍兴,16岁时随哥哥来到新疆参加工作。蒋爱珍的哥哥将他委托在老战友张国政所在单位。因单位同事想扳倒张国政,便诬告二人有不轨之事。随后,张国政被撤职,蒋爱珍也被关禁闭。在多次申诉未果后,在一次实弹打靶训练时,蒋爱珍领到一把枪和8发子弹,随后将子弹压进枪里,直奔医院,毫不犹豫地枪杀了造谣的三人。初审时被判死刑,后来《人民日报》公开发文替其“伸冤”,数万群众为其求情,最终改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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