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往今來的政治譜係上,何處為帝制中國的恰當位置?
把帝制兩千年的中國皇權視為「專制政體」,這個認識已有百餘年歷史。不過近二三十年來,有不少人對這個概念提出了質疑。閻步克老師認為,這些質疑的出現,跟政治觀念、文化態度和社會心理的變遷息息相關。而現代學界對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研究成果已頗繁富,因此,若要再討論對帝制中國的「體制冠名」問題,在史實之外,也應該關注態度和方法。
在閻步克老師的新書《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記》中,〈政體類型學視角中的「中國專制主義」問題〉一文就通過思辨的方法梳理了專制是一種什麼樣的政體,進而辨識帝制中國在「專制」光譜上的位置。文章另闢蹊徑,將「體制冠名」問題定位為一個政體類型學問題,再退到「我們應如何為事物分類」的基本原理,為政體的分類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識別方法,邏輯清晰嚴密。正如閻老師所說,「與其在細節上糾纏,有時候真不如返回原點、反省方法」。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記》
閻步克 著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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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定義的進一步探討
節選自《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記》9-17頁,略經編輯
「專制主義」主要用於傳統君主,「極權主義」用於現代政權。二者之區別,除了集權程度外,還有一點,就在於身份關係,在於是否存在「君臣關係」。
現代極權主義已不能用君臣關係做基礎,而要轉以「元首—群眾」或「領袖—群眾」關係做基礎了。這種關係是由意識形態建構出來的,所以極權政權多半都是「意識形態政權」。軍隊體制也是集權的,有時也被說成「專制」,然而這應視為一種「修辭」,官兵關係畢竟不同於君臣關係。綜合權力與身份兩個方面,就可以這麼說:既存在集中化權力、又存在君臣關係的政體,才是「專制」。只有其中之一,比如說只有集中化權力、但非君臣關係,或雖然有君臣關係,但無集中化權力,那便不能說是「專制」。
用「集權程度」判斷專制,只是標準之一,除此之外,身份關係也得到了密切關注。「專制主義」還有另一個定義:「一種意指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是主奴關係的統治形式。」「主奴關係」是就despotism而發的。Despotism一詞源於古希臘的despotes,其本義是「一家之主」。由於家裏面還有婦女和奴僕,所以這個詞又有了「奴僕的主人」的意思。古羅馬文中的相關語詞是dominus,依然是「主人」之意。戴克里先(Diocletian)便把dominus用為自己的稱號。Absolutism、despotism二詞都有「無限權力」、「絕對權力」之意,但也有明顯差別:如果說absolutism一詞以「絕對」字樣凸顯了這類政權的集權程度,那麼despotism一詞就以「主人」字樣凸顯了這類政權下的身份關係。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記》
閻步克 著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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